四川物業公司告訴你怎么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2018-11-07 13:28:52 來源: 作者:
省會某小區的部分業主向我們咨詢,其居住的小區入住后,物業公司管理不到位,晚上沒有保安值班,垃圾清掃不及時也不徹底,小區飲用水蓄水池檢測不合格等,業主想更換物業公司,如何才能更換?
四川物業公司答復:小區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可解聘原物業公司,并可重新聘用新的物業公司。
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四)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六)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
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
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